南方日報訊 (記者/段思午)今日下午,東莞市政府新聞辦通報,日前,石碣公安分局在廣東電視臺、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和石碣分隊等部門的協室內設計助下,迅速查處一起假冒記者招搖撞騙案,抓獲嫌疑人5人。這是近十天來,東莞查處的第二起假記者招搖撞騙案。
  12月6日11時左右,5名自稱是廣東電視臺記者的人員攜帶貼有廣東電視臺標識的攝影攝像器材來到石碣鎮涌口村,對該村經濟、土地等問題進行採訪拍攝,還要求採訪石碣國土分局和規劃所等政府部門。宿霧1名女子出示了印有“廣東電視臺編導”的名片,另一名男子出示了一本印有“廣東電視臺”字樣的工作證,但五人均無法出示記者證。
  期間,文化執法部門接到有關單位投訴,懷疑該五人身份可疑,於當天下午將其帶房屋二胎回調查。經調查發現,該五人均不能提供有效記者證,涉嫌違規採訪,遂移交當地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經警方詢問,上述五人分別為胡某陽(58歲,廣東人)、陳某芳(36歲,江西人)、蔣某民(22歲,廣東人)、陳某勇(51歲,湖北人)、黃某(35歲,廣東人)。其中,黃某自稱是東莞市某某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老闆,為四人此次採訪開車;其餘四人則自稱是廣東電視臺關鍵字廣告的記者。廣東電視臺人力資源部發回的復函證明,該五人均非該台新聞記者。市公安局、市文廣新局對此案高度重視。為進一步查明案件,當晚,市文化執法大隊、南城公安分局、南城文化執法分隊聯合對黃某設在位於南城街道的文化傳播公司進行調查取證,現場查獲了印有中央電視臺、廣東電視臺標識的攝影攝像器材一批,以及假冒中央電視臺、廣東電視臺工作人員的名片若干。
  鑒於胡某陽等5名嫌疑人假冒記者招搖撞騙的行為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石碣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胡某陽、黃某兩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對陳某芳、陳某勇兩人處以行政拘留3日,對蔣某室內裝潢民作教育處理。
  據瞭解,這是東莞近十天來查處的第二起假記者招搖撞騙案。11月26日,樟木頭公安分局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的協助下,查處一起假冒記者招搖撞騙案,抓獲嫌疑人3人,繳獲假證件1本、名片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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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彭曉楓  (原標題:東莞查處一起假冒記者招搖撞騙案 5嫌疑人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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